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卫生工作十分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经过全省各级的共同努力,我省卫生事业取得了比较快的发展,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到2003年底,全省有各类卫生机构12733个,病床总数17.99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4.37万人,每千人口床位2.51张,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03人。
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力保护和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我省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已由“七五”期末的70.18岁提高到74.13岁,比全国平均人均期望寿命高出3.13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中男性71.88岁,超过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0.88岁;女性76.47岁,比联合国提出的到2000年世界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65岁的目标高出了11.47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50.2/10万下降到2003年的23.12/10万(全国为56/10万),婴儿死亡率由25‰下降到了8.71‰(全国为32‰)。这些反映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均处于全国前列。
(二)卫生改革逐步深化。
各地卫生资源调整力度不断加大,资源利用效益有所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步伐加快,2003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1228个,覆盖了城市人口的40%。2001年,我们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医疗机构的意见》。全省非公有制医疗机构有了较快发展,个体私营医疗机构总数达到3736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23.05%;拥有床位1.4万张,占全省病床总数的7.89%。利用外资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也有新进步,全省已有6所中外合资合作医院经国家批准立项,另有一些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正在审批之中。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也在积极推进。各地在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改革上也作了一些探索,如无锡等地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实行委托经营管理责任制。还实施了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13个省辖市和74个县(市、区)完成了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任务。
(三)农村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我省坚持以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为龙头,全面推动农村卫生工作。1998年所有县(市)达到了国家规定的“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合格标准。之后,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初保先进县(市)创建工作,已建成先进县(市、区)44个。2003年省委、省政府制定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省政府又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农村改水工作列入五件实事范围,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卫生基础条件的改善。2003年底,全省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63.48%,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23.15%。2003年还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344.04万人,使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0%。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明显。
全省不断强化疫情监测手段,严格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受住了多次严峻考验,总发病率不断下降,基本上控制了暴发流行。特别是在2003年非典防治斗争中,全省卫生系统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全力以赴,团结拼搏,夺取了阶段性重大胜利。非典防治工作由应急转入常态之后,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现在规划项目正在逐步付诸实施,卫生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正不断增强。我省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也有较好成绩,城乡卫生面貌进一步改观。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卫生城市16个,占全国总数的1/4。
(五)中医事业逐步得到振兴。
中医医疗机构无论是在基本建设、仪器设备、总体规模,还是在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各级中医院办院效益等方面,多年来我省均位居全国前列。省中医院的肾科、急诊科、耳鼻喉科和南京市中医院的肛肠科是全国中医临床医疗中心。全省有8个中医专科(专病)进入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计划。已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8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21个,在全国名列前茅。
(六)医学科技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
各地加强医学科研机制创新,努力营造学科发展、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为了加快发展优势学科,形成医学技术领域的“江苏队”,从2000年起我省组织实施了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135工程”,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了100名重点人才、30个重点学科和5个重点实验室,实行重点投入扶持,希望通过五到六年的努力,培养出30名左右在国内医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建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5个重点学科和2个重点实验室。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已经出了一些成果和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9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一等奖5项,有的专科已在全国确立了品牌地位。“135工程”在全省发挥了带动示范作用,形成了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的科技进步氛围。
(七)卫生法制建设逐步加强。
我省加快了卫生地方立法进程,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江苏省献血条例》、《江苏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等法规和规章。各地建立健全卫生执法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卫生工作逐步进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卫生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组织卫生监督力量开展了大规模的卫生打假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医疗服务市场等方面的卫生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八)卫生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省卫生系统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卫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级医疗单位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就诊环境,简化就诊流程,积极推广医患沟通制和“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病人就医过程中的“繁、难、差”问题,提高了病人的满意度。据2003年我厅对37所医院出院病人的问卷函调,病人对医院的综合满意度全省平均为89.46%。
2004年全省卫生系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稳步推进卫生改革,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加强中医药、卫生监督、科技进步和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卫生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卫生改革逐步深化,卫生资源结构性调整力度加大
省和各地积极探索改革,卫生事业的生机和活力有所增强,一是公立医疗机构存量资源调整步伐加快。省人民医院联合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省级机关医院组建了省人民医院集团,扩大了优质资源的受益面。各地都结合实际进行了医疗机构的兼并重组,包括不同隶属关系医疗机构的合并,有的组建了医疗集团,并向实质性重组方向迈进。全省采供血机构布局调整顺利实施。二是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地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了托管、风险经营责任制等不同形式的改革,扩大了医疗机构的经营自主权。有的地方还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两权分离改革。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全员聘用制改革逐步推开,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四是民办医疗机构有了新发展。各地重视调动和利用民资、外资的积极性,办医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全省私营医疗机构已发展到3453家,投资多、规模大的民办医疗机构发展较快。五是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发展并逐步规范。全省省辖市城区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60个,比上年增加27%;城市受益人口1380万人,比上年增加16%。
(二)预防保健扎实开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逐步落实
各地贯彻省政府和我厅部署,把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疫情监测报告网络,落实有效防控措施,较好地控制了传染病疫情。针对北京和安徽出现的非典疫情,我们及时动员和组织,编织了比较严密的防控网,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及时跟进,保证我省没有出现疫情。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加强,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初步形成,艾滋病自愿免费检测等“四免一关怀”政策开始在全省实施。省政府增加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费,并和南京、扬州、镇江市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全省查灭螺和查治病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共灭螺3943万平方米,阳性钉螺面积减少2%,扭转了近年来阳性钉螺面积扩散的趋势。各地还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控制机构的配合协调机制,强化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治疗管理工作,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全省实行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及时处置了霍乱、流感、麻疹和轻型呼吸道感染症等暴发疫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控制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省和各地还着眼于长远,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分别制定建设方案,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11.5亿元。建立了应急救治专家信息库,修订完善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警和应急能力有所加强。各地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有了提高。我厅与省发改委等9个部门联合制订下发了《江苏省妇幼卫生规划目标管理方案》(试行),明确了管理指标和考核方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准入管理,确认了首批17家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对全省助产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实行了持证上岗制度。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为20.74/10万,比上年下降10.3%;婴儿死亡率为8.03‰,比上年下降7.8%。
(三)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改水两件实事进展顺利,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
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改水工作会议,对两件实事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厅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会同省编制、财政部门,明确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改水补助奖励经费等政策,加强了人员培训和工作督查。省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15亿元,农村改水补助资金0.81亿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符合实际的规划和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强化运行管理和质量控制,推动两件实事取得了重要进展。去年底全省已有87个县(市、区)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3400万农业人口,人口覆盖率达到70%;新建农村水厂255座,延伸管网2304处,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431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5 %。两件实事的顺利推进,使许多地方的农村居民开始告别困扰多年的“因病致贫”、“饮水难”问题。继续开展农村初级保健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高淳县、阜宁县、邳州市和淮阴区通过省级评审,全省初保先进县(市、区)累计达到48个。对6.7万名乡村医生进行了执业注册管理。开展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继续推进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活动,新增6个国家卫生镇。全省新增农村卫生户厕75.4万座,其中无害化户厕58万座。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江阴市、射阳县被命名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示范县。
(四)基本现代化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医疗服务管理得到加强
从2001年正式开始实施的基本现代化医院创建工作,经过试点、试评和初评之后,去年底正式评审出首批基本现代化医院。这标志着我省基本现代化医院创建工作进入了一个实质性的健康发展阶段。全省各级医院以创建为动力,加快了医院的发展,就医条件和医院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医疗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队伍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省二、三级医院的各项效率指标、质量指标和服务指标都明显好于往年。全省确定了25个专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新修订了一批医政管理规范,促进了医院科学管理。医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部署开展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全省临床医疗用血中无偿献血比例达到94%,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
(五)卫生法制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水平有新提高
全省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到去年底基本完成了市、县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成立后积极发挥依法行政职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较大加强。卫生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成为全国第一部防治艾滋病地方性法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清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并努力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方便服务,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地逐步将卫生监督重点转向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方面,加大市场监督力度,有力地保护了人民健康。围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对1077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627家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或停止生产经营552家,查封和销毁了一大批不合格食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行为,加大了对风险高、信誉度低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了全省食品卫生的整体水平。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188件,取缔非法行医活动2372次,吊销执业许可证68家,维护了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省和各地还针对热点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卫剑”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学校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极大改善。
(六)中医机构建设步伐加快,特色优势进一步显现
各地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执法检查,促进了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阵地建设成效显著,中医机构“十五”建设发展规划进展较好,半数以上中医机构已提前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积极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发展战略,向社会开展了系列推介活动。8个全国、16个省级重点中医临床建设单位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省级中医临床专科专病增加到23个,新增了一批市县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全省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专病群体初步形成,重点专科门诊量超过总门诊量的10%,中医技术优势进一步确立。国家第三批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继承工作和中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进展顺利。通过“中学西”、“西学中”等形式培养了一批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复合型人才。推进中医基本现代化进程,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基本现代化中医院考评细则》。通过苏南苏北对口技术支援,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加大对薄弱中医院的帮扶力度,提升了薄弱中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增加到9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增加到25个。
(七)“135工程”进展良好,医学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全省医学重点学科和人才战略“135工程”经过四年多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已累计投入建设经费1.84亿元,学科研究整体环境和人才业务工作条件大为改善,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医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目前“135工程”重点学科和人才中已有两院院士4人,博士生导师110人,全国性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8人、副主任委员36人。还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2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50项,省部级科技项目16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35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二等奖28项。去年我们还开展了省卫生厅新技术引进奖评审,奖励281项医学新技术,提高了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引进适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加强全省卫生学校管理,制定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提高了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稳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进一步规范。在全省卫生人员中开展了人间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技术的培训。
(八)规范服务行为的措施更加有力,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们顺利完成了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群众对我们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比较满意,多数地方的卫生部门在当地机关或行业作风评比中的名次有了上升。行风评议工作后,省和各地结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大了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力度,强化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理念。制定并落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五项重要措施,整治药品回扣和“红包”等问题,收到了较好效果。特别是通过实施控制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比例超收上缴制度和单病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规范以及医疗信息公布办法等具有治本作用的措施,规范医疗行为、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为促进行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一站式”服务,推广医患沟通制。继续开展出院病人问卷函调,结果表明全省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为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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